射频识别(RFID)技术

应用规则和管理实践

译者:陈广
日期:2021-2-19


介绍

自动数据捕获(ADC)的主要目的是取代人工输入视觉捕获的信息。这意味着ADC消息必须在没有人为干预的情况下提供事务所需的所有信息。例如,GS1系统数据可用于在计算机文件中记录实体、在传送带上分拣货物、检查托运货物的完整性、核实日期以及记录实际盘点。

元素字符串可以直接应用于实物或打印在目录或文件中。扫描源和事务类型决定了给定业务应用中所需的信息。由于所有ADC数据都用于电子数据处理(EDP)应用程序,因此对要处理的数据进行严格验证是绝对必要的前提。

为了正确处理扫描数据,某些业务应用程序可能需要将表示标识数据特定组合的元素字符串关联起来。GS1系统使用户能够通过使用足够的元素字符串来达到所需的数据精度。

GS1系统数据标准的逻辑设置允许系统用户验证扫描的数据消息(见第7节)。

验证在两个级别上受到影响。第一个级别是验证数据是否符合系统规则(例如,提供一条包含所有信息的消息,这些信息将在没有人为干预的情况下进行逻辑处理)。第二个级别是验证数据是否符合特定业务应用程序的需求。

第4.14节显示了第一验证级别的规则(例如,验证数据以符合系统逻辑)。第4.14.1节定义了不能出现在同一物理实体上的元素字符串对。第4.14.2节定义了要求在同一物理实体上出现另一个元素字符串的元素字符串。元素字符串的所有其他组合在第一级验证时都是可能的,尽管在第二级应用程序级它们可能没有意义。

键的规则

下面小节中的表总结了每个GS1标识键的规则。

略.... 本节全部是以下各小节所述内容及链接,如有需要,请参考英文原版

GTIN规则

唯一性的管理

全球贸易项目代码(GTIN)必须唯一分配。GTIN不应包含任何智能或可解析字符串。不鼓励嵌入内部代码,因为经常发现更改内部代码的规则与更改GTIN的规则不同。

对于某些产品类型(如保健品),国家监管机构通常要求监管机构管辖范围内的一方提交产品备案。此类安排对GTIN管理没有直接影响,但需要由正常的合同安排(例如,特许经销商、子公司、转销商)涵盖。

代码分配

全球贸易项目代码(GTIN)用于识别需要检索预定义信息的任何项目(贸易项目或服务),这些项目可能在任何供应链的任何点进行定价、订购或开具发票。当项目的任何预定义特征在与贸易过程相关的任何方面不同时,都需要一个单独的、唯一的GTIN。

有关何时更改GTIN的详细信息包含在全球项目代码(GTIN)管理标准中,该标准旨在帮助行业就开放供应链中贸易项目的唯一标识做出一致的决策。GTIN管理标准定义了何时需要在零售消费品贸易项目层面(基本单元)以及当前存在并在分销过程中使用的更高层次贸易项目(如箱子、托盘)上进行GTIN变更。

GTIN管理标准以及适用于上游、新鲜食品和医疗保健的具体标准规则可查阅:https://www.gs1.org/1/gtinrules/en

地方、国家或地区法规可能需要更频繁的变更。此类规定优先于GTIN管理标准中规定的规则。

GTIN管理定义

在审查发布于https://www.gs1.org/1/gtinrules/en上的GTIN管理标准时,以下术语可能有用:

  • 贸易项目 - 需要检索预定义信息的任何项目(产品或服务),可在任何供应链的任何点进行定价、订购或开具发票。
  • 零售消费品贸易项目 - 打算在零售点出售给最终消费者的贸易项目。它们由唯一的GTIN-13、GTIN-12或GTIN-8标识。(见第2节)。
  • 零售消费品贸易项目变体 - 对零售消费品贸易项目(其本身可能是其他零售消费品贸易项目的同质或预定义的分类)的变更,不需要新的GTIN,但可能需要识别变体。
  • 贸易项目分组 - 一组不用于销售点扫描的零售消费品贸易项目。它由唯一的GTIN-14、GTIN-13或GTIN-12标识。
  • 非GTIN包装 - 它是贸易项目的一种包装级别,在贸易伙伴对全球贸易项目代码(GTIN)的标识没有要求的情况下使用。如果需要GTIN,则此项目将成为零售消费品贸易项目或贸易项目分组。
  • 物流单元 - 为运输和/或储存而建立的需要通过供应链进行管理的任何组合项目。它用SSCC(系列货运包装箱代码)标识。

注意: GTIN管理标准旨在全球使用。只有当当地监管或法律要求另有规定时,才会出现例外情况。

预定义的特性

尽管此列表并非详尽无遗,但贸易项目的基本预定义特征如下:

  • 主要品牌或如条例所定义的(产品名称、产品描述)。
  • 贸易项目的类型和种类。
  • 贸易项目的净含量(重量、体积或其他影响贸易的尺寸)。
  • 如果贸易项目是一个分组,则包含的基本项目的数量及其在子包装单元中的细分。

对贸易项目特性的任何基本要素的修改通常会导致全球贸易项目编号(GTIN)的变化。

注意: 这些规则是供全球使用的。只有当当地监管或法律要求另有规定时,才会出现例外情况。例如,在某些行业,如医疗保健行业,法规或其他要求可能会规定任何贸易项目的变更都需要新的GTIN。

注意: 对于复杂产品,如某些医疗器械,GTIN分配的主要考虑因素是产品的商业化(例如,不同的定价、订购或发票)。如果产品“不同”,则需要“不同的GTIN”。下图是一个场景,表示在确定何时需要对复杂医疗设备进行GTIN更改时遇到的困难,这取决于设备是如何被看待的(即,从商业和/或形式、适用性和功能角度)。名义上,一个项目的商业方面决定了GTIN的变化,目的是认识到其他重要因素存在,这些因素可能不一定意味着商业化的转变,但会影响GTIN的分配 - 特别是在医疗保健行业。品牌所有者有责任适当管理任何复杂设备的配置及其相应的GTIN分配。该示例显示了由GTIN和序列号共同管理的主要硬件组件,认识到在这个复杂的医疗设备中还有其他潜在的参数,必须对配置更改进行管理;根据制造商变更的管理流程,可以要求变更GTIN。由品牌所有者决定标识要求。

图 4.3.2-1:医疗器械产品在GTIN分配方面的复杂性的示例

贸易项目变体

消费品变体

根据品牌所有者的判断,如果使用消费品变体(CPV),应在以下条件下与GTIN一起用于零售消费品贸易项目:

  1. 品牌所有者可将CPV分配给零售消费品贸易项目的变更,根据GTIN管理标准,该变更不需要新的GTIN,但可能需要就变更进行沟通。
  2. 每个零售消费品贸易项目的变化不得有一个以上的CPV值。
  3. 当零售消费品贸易项目包含相同数量或预定义分类的零售消费品贸易项目时,可将CPV分配给它。
  4. 当零售消费品以不同数量(例如,单元、6包、12包)提供时,这些数量的不同包装均用唯一的GTIN标识。这些包装还可以每个都包括一个唯一的CPV,并且CPV的实际数据值在各个包装之间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
  5. 含有相同数量或预定义种类的零售消费品的CPV可以独立于所含CPV而变化,但如果所含CPV发生变化,则CPV应发生变化。
贸易项目分组的次要贸易项目变体

对于包含单位的贸易项目分组,这些单位本身是GTIN保持不变的贸易项目的次要贸易项目变体,规则如下:

对于贸易项目分组中,包含的单元本身为贸易项目的次要贸易项目变体,如果次要贸易项目变体的GTIN保持不变,规则如下:

  • 如果次要贸易项目变体的标识仅与制造商相关,则他们应使用元素字符串内部产品变体AI(20)来区分这些变量。例如,在两个不同地点生产的相同产品,或在包装设计上稍作改动的相同产品。

全球贸易项目编号分配的责任

负责品牌项目

品牌所有者,即拥有贸易规格的组织,无论贸易项目在何处由谁制造,通常负责全球贸易项目代码(GTIN)的分配。在加入GS1成员组织时,品牌拥有者会被授予GS1公司前缀的许可,该前缀仅供其所属公司使用。

  • 制造商或供应商:制造贸易项目,或在任意国家制造,并以自己的品牌销售的公司。
  • 进口商或批发商:在任何国家制造贸易项目并以自有品牌销售的进口商或批发商,或更改贸易项目的进口商或批发商(例如通过修改贸易项目的包装)。
  • 零售商:在任何国家制造商品并以自有品牌销售的零售商。

责任例外和非品牌项目

关于本节所述责任的规则有一些例外:

  • 非品牌项目: 没有品牌名称的商品和通用商品(非私人标签)仍由制造商指定全球贸易项目编号(GTIN)。由于不同的制造商和/或供应商可能会提供给买方(可能是消费者以及零售商或制造商)看起来一样的商品,因此表面上相同的商品可能具有不同的GTIN。从事这些商品交易的公司需要组织他们的计算机应用程序(例如,补货程序)来应对这种情况。例如,苹果、石膏板、蜡烛和酒杯等有时没有品牌的物品。又如,有时没有品牌,也不打算零售的商品包括盐、香水和食品罐。
  • 特定客户项目 如果一个贸易项目是专门为一个贸易客户(买方)和只能由这个客户订购,那么买方分配GTIN。在这种情况下,GTIN应该由客户的GS1公司前缀构成(参见第1.4.4节)。如果供应商(卖方)将一个贸易项目出售或打算出售给一个以上的买方,则卖方分配GTIN。
  • 其它例外 如果品牌所有者没有指定GTIN,进口商或其他中间人可以为商品指定临时GTIN。这意味着进口商承担了品牌所有者的角色,例如,可以在数据目录中注册产品。在以正常方式分配GTIN之前,可以使用此临时GTIN。或者,零售组织可以为尚未分配GTIN的商品分配内部编号,前提是该商品在其自己的商店内使用。

特定行业的规则

医疗保健的GTIN分配规则

适用于医疗保健贸易项目的特定规则可以在医疗保健GTIN分配规则出版物中找到:https://www.gs1.org/1/gtinrules/en/healthcare

上游供应商的GTIN分配规则

适用于供应给制造公司的包装和原材料贸易项目的具体规则可查看:https://www.gs1.org/1/gtinrules/en/tree/29/upstream

上游供应商是那些通常供应或制造贸易项目的公司,这些项目被供应给其他公司进行进一步加工。这些贸易项目的例子包括原材料和包装材料。

全球贸易项目代码(GTIN)必须分配给每个预定义的贸易项目以及价格、订单或发票流程中使用的任何计量单位。

注意: 这些规则是供全球使用的。只有当当地监管或法律要求另有规定时,才会出现例外情况。

服装和家居时尚的GTN分配考虑

GSMP通用商品工作组验证了最初的全球贸易项目(GTIN)分配规则,并得出结论,这些规则适用于服装和家居时尚产品类别。本节的内容扩展了第4.3节的内容,以涵盖特定于服装和家居时尚的场景,在其他行业可能有所不同。本节是GSMP工作组于2001年5月对贸易品标识和通信指南(VICS EDI)TIIC进行审查的结果。

预包装/多件包装/成套包装

对于预包装或分类的贸易项目,预包装内的每个不同项目将分配一个GTIN,以保持贸易项目/颜色ID/尺寸ID和GTIN之间的一对一关系。必须标记每个GTIN,以便在销售点进行扫描。为每个可订购预包装分配一个单独的、唯一的GTIN。本GTIN不打算在零售点进行扫描。当预包装的组成项目或数量内容不同时,不同的贸易项目预包装分配不同的GTIN。

多件包装是指在销售点作为单一消费单位销售的一组商品(相同或不同)(例如,一件三包的男士白色T恤或一套12件套的玻璃器皿)。一个多件包装是不打算被打破,并作为个别贸易项目出售。多件包装被分配一个GTIN,该GTIN不同于可能分配给单个贸易项目的GTIN。一般来说,多件包装的部件没有单独的GTIN标记。同一商品的不同多包(例如,三包袜子与六包袜子)必须指定不同的GTIN。每个不同的多件包装GTIN还必须有自己的商品/颜色ID/尺寸ID。

对于成套包装,成套包装内的每个不同贸易项目将分配一个GTIN,保持贸易项目/颜色ID/尺寸ID和GTIN之间的一对一关系。必须标记单个贸易项目GTIN以启用零售点扫描,并且可以或不可以在成套包装外单独订购。一个单独的,唯一的GTIN被分配给每个成套包装。当贸易项目或数量内容不同时,不同的成套包装分配不同的GTIN。下图概述了这些要求。

包装 包装中的单个项目
由零售订购 由消费者购买 GTIN标记 由零售订购 由消费者购买 GTIN标记
预包装 可能
多件包装
成套包装 可能
图 4.3.4.3.1-1:包装类型需求

注意: 多件包装中的单个贸易项目上的GTIN是可选的。

注意: 成套包装中的GTIN是必需的,因为单个组件可以出售给消费者。

注意: 预包装和成套包装的单个组件可以根据个别合伙人协议单独订购。

随购礼品/随购购物/附属项目

随购礼品(gift with purchase)是作为促销活动的一部分送给消费者的贸易项目,取决于消费者购买了另一个或多个项目。随购礼品被视为存货,没有零售价值。

随购购物(memory extension)是指作为促销活动的一部分,以特殊价格出售给消费者的贸易项目,取决于消费者购买另一个或多个项目。随购购物被视为库存,具有零售价值。在为随购礼品和随购购物贸易项目分配和跟踪全球贸易项目编号(GTIN)时,应将GTIN分配给随购礼品和随购购物贸易项目,并用GTIN标记以启用销售点扫描。

附属项目是指从制造商交付到零售卖场的不被视为库存且没有零售价值的贸易项目(例如,需要识别但没有零售价值的陈列柜)。所有附属项目都应分配GTIN。

直接标记的GTIN分配考虑

与产品上标记的GTIN相关的主数据(见第2.6.14节)通常适用于生产和首次采购时的产品。当对贸易项目进行更改(翻新、升级、内存扩展等)时,主数据将不再适用。当进行此类更改时,项目上标记的GTIN可能保持不变,公司需要确保各方清楚哪些主数据可能会随时间而更改。

GTIN的不可重用

所有分配过的GTIN不应再分配给另一贸易项目。唯一的例外 是:

  • GTIN可从所有目录中删除,无需首先标记为已撤销或终止,并可在删除后12个月或最后与贸易伙伴共享(以较晚者为准)后重新使用,前提是:
    • GTIN以外部可访问的方式发布(例如,发布到目录或直接发布给贸易伙伴),其状态表明其为草稿、初步、调查或其他类似状态,而非最终、撤销、中止或删除;以及
    • 共享GTIN的贸易伙伴同意可以重复使用GTIN,或者作为接收数据的条件(例如,GTIN作为试验产品开发阶段的一部分发送给贸易伙伴)或删除后(例如,所有贸易伙伴确认初稿,或者研究性GTIN尚未传播到会因GTIN的重复使用而受到不利影响的系统)。
  • 如果GTIN从未以外部可访问的方式发布(例如,发布到目录或直接发布到贸易伙伴),则可以立即重新使用。
  • 已退出市场并重新引入的贸易项目,如果在未进行任何修改或变更的情况下重新引入,则可以使用原GTIN,而这些修改或变更需要GTIN管理标准规定的新GTIN。

注意: GTIN不可重用规则于2019年1月1日生效,以响应数字业务需求。2019年1月1日之前停止使用并退出市场的GTIN可考虑最后再使用一次(*)。但是,强烈建议公司遵守所有GTIN的不可重用规则,以避免数据冲突的风险。

(*) 如果GTIN在2019年1月1日之前撤销,则必须遵守先前适用的规则(见第4.17.1节不推荐的GTIN重用规则)。

数据对齐

当一个新的全球贸易项目代码(GTIN)被分配给一个贸易项目时,品牌所有者必须向贸易伙伴提供关于该项目特征的详细信息。在贸易项目实际交易之前,应尽快提供这些信息。向买家提供GTIN信息可以减少订单异常处理,并缩短将货物运至卖场的前置时间。

数据对齐最佳实践

为确保全球贸易项目编号(GTIN)在供应链中得到准确传达,有许多措施至关重要。这些可确保与任何扫描条形码相关联的数据可以与准确、最新的数据相关联。这对于在销售点扫描的物品尤其重要,因为缺少准确的数据可能会产生法律影响。

GTIN提供了一个供应链解决方案,用于标识贸易(定价、发票或订单)的任何项目。供应链中的所有合作伙伴遵循相同的GTIN管理标准(见第4.3.2节),将整体供应链成本降至最低。

以下是所有项目的最佳实践。它由制造商、分销商和零售商开发,以帮助消除供应链中零售商数据库中产品标识和产品列表之间的任何混淆。

  1. GTIN管理和GTIN的条码是技术过程,其规则在GS1通用规范中有详细说明。产品上市是商业组织在分类中采用新产品的行为。产品上市是买卖双方商业谈判的结果。例如,GTIN管理应该独立于产品上市。
  2. 出于管理原因,或为了确保向最终消费者传达正确的信息,对商品的更改可能需要新的GTIN。一个新的GTIN并不意味着一个新的上市。例如,如果需要对上市产品进行新的GTIN的更改,这并不表示需要新的上市。

GTIN管理和数据库列表是两个完全自主的决策:GTIN管理不是协商的对象。

品牌所有者向其客户提供有上市商品的所有信息,最好是在商品上市时提供EDI信息或电子产品目录。在有时间限制的促销或产品演变的情况下,这些信息将在很大程度上提前传达,从而允许零售商验证这些信息并在内部传播。

GTN-8指南和包装尺寸限制

在决定使用GTIN-8而不是GTIN-13或GTIN-12之前,公司使用打印机时应考虑以下选项:

  • 条形码是否可以缩小尺寸;例如,在考虑到最低条形码打印质量要求的情况下,以较低的X尺寸打印(见第5.10节)。
  • 是否可以合理地更改标签或插图,以便包含GS1 DataBar零售POS系列的EAN-13或UPC-A条码或符号。
  • 例如,重新设计标签和增加标签尺寸可能是一种选择,尤其是当现有标签与包装区域相比较小时。
  • 是否可以使用截断的条形码。

注意: 只有在完全不可能打印全尺寸条形码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截断条形码(正常长度,但高度减小)。截断全向扫描功能无法实现。截短过多的条形码将没有任何实际用途。考虑此选项的用户应咨询其客户,以确定是否可以达成可接受的折衷方案。

包装尺寸限制 授权使用GTIN-8时:

  • 产品包装的所有可打印面积小于$80cm^2$,或
  • 商品的最大标签面积小于$40cm^2$,或
  • 产品为圆柱体,直径小于30mm。

图 4.3.7-1:GTIN-8包装尺寸的限制

SSCC规则

分配系列货运包装箱代码

通用规则

单个系列货运包装箱代码(SSCC)是一个唯一的编号,在分配给它的物流单元的生命周期内保持不变。在转让SSCC时,规则是单个SSCC代码不得在装运日期后一年内从SSCC转让人重新分配给贸易伙伴。然而,现行监管或行业组织的具体要求可能会延长这一期限。

责任

系列货运包装箱代码(SSCC)提供了通过供应链支持物流单元管理(跟踪、追踪、储存等)的功能。为确保全球唯一性和可追溯性,物流单元的实体建设者或物流单元的品牌所有者负责SSCC的分配。

聚集/嵌套物流单元

在到达最终目的地的旅程中,可以将物流单元聚集或嵌套到其他物流单元中。例如,包裹可以组合到托盘上。在这种情况下,高一级物流单元的SSCC可用于跟踪所包含的物流单元。GS1 EDI和EPCI通过允许指定子SSCC和父SSCC之间的链接,支持此类聚合或嵌套的电子通信。

在AIDC应用程序中处理聚集/嵌套物流单元时,以下规则适用于确保正确识别高一级物流单元:

  • 只有高一级物流单元的条形码才可读。较低级别物流单元的条形码应模糊或以其他方式防止读取(例如,通过标准操作程序指示扫描人员)。
  • 当使用EPC/RFID标签时,用于高一级物流单元的过滤值应不同于用于较低物流单元的过滤值。

**注意(资料性):有关处理嵌套/聚集物流单元的方法示例,请参阅GS1物流标签指南https://www.gs1.org/docs/tl/GS1_Logistic_Label_Guideline.pdf

GS1资产标识规则

通用规则

GS1资产标识

GS1产品标识可以用于标识公司的所有固定资产。由发行人自行决定全球可回收资产标识(GRAI)AI(8003)或全球个人资产标识(GIAI)AI(8004)是否更适合相关应用。

重用GS1资产标识的提前期

资产标识符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并且在相关记录的有效期之外的一段时间内必须保持唯一性。如果公司为提供给客户的贸易项目分配资产标识,必须确保资产标识永远不会被重用。

所有资产标识的发行人必须确保分配给用于治疗患者的医疗器械/设备的资产标识(GRAI、GIAI)不得重复使用。

此外,直接标记在安全关键部件和零件上的GIAI,如用于铁路的GIAI,不得重复使用。

责任

资产所有者或管理者负责GS1资产标识的发布和分配。

分配全球可回收资产标识(GRAI):AI(8003)

全球可回收资产标识(GRAI)元素字符串的结构可以包括两部分:资产类型的强制标识和可选的系列组件,用于区分同一资产类型中的单个资产(参见第2.3.1节)

图 4.5.1.3-1:元素字符串格式

分配GRAI的确切方法由发行机构自行决定。但是,必须为要标识的每种类型的资产分配一个唯一的编号,即资产类型,为了便于管理,GS1系统建议按顺序分配编号,并且不包含分类元素。

如果无法指定资产类型(例如,博物馆展品),或者应用程序不需要资产类型(例如,项目仅用于单一类型的资产),则应使用全球单个资产标识(GIAI)AI(8004)。

要在GS1-128条码中对以下标识示例进行编码,必须在最左侧添加一个零,以生成14位资产标识域的定义长度。

相同资产的标识

应该为一系列相同的资产分配一个全球可回收资产标识(GRAI)。

资产类型 GRAI
50升铝制啤酒桶 1234567890005
10升铝制啤酒桶 1234567890012
10升木制啤酒桶 1234567890029
图 4.5.2.1-1:不包含系列号的GRAI示例

系列组件(可选)

它是由资产所有者或管理者分配的可选系列组件。它表示给定资产类型中的单个资产。该字段为字母数字,用于区分具有相同资产类型的单个资产。

资产类型 GRAI(包含系列组件)
50升铝制啤酒桶 12345678900051234AX01
50升铝制啤酒桶 12345678900051234AX02
50升铝制啤酒桶 12345678900051234AX03
图 4.5.2.2-1:包含系列组件的GRAI示例

分配全球单个资产标识(GIAI):AI(8004)

全球单个资产标识按照下图所示进行构造。

图 4.5.3-1:元素字符串格式

分配GIAI的确切方法由发行机构自行决定。但是,每个GIAI对于每个被标识的单个资产都必须是唯一的,为了便于管理,GS1系统建议GIAI按顺序分配,不包含分类元素。

更改资产所有权

资产标识用于各种商业应用,从跟踪可重复使用包装托盘的移动到记录飞机零件的生命周期历史。如果一家公司将一项资产出售给另一家公司,那么理想情况下,资产标识应该被另一个全球个人资产标识(GIAI)或全球可回收资产标识(GRAI)替换,或者被删除。如果新所有者对与资产标识相关的GS1公司前缀负责,或者资产标识是由制造商指定的,则当所有权发生变化时,允许资产标识保留在项目上。有关所有权变更的更多信息,请参阅第1.6节。

与资产标识相关的信息

与资产相关的数据应以数字方式记录和共享,使用资产标识作为信息的关键。持有信息类型的示例包括拥有或管理资产的一方的GLN、资产的价值、资产的位置以及资产的生命周期历史。

GLN规则

分配全球位置代码

分配的通用规则

全球位置代码(GLN)可用于标识在业务场景中具有意义的任何位置。“位置”一词的使用范围非常广泛,除了物理位置外,还包括IT系统、部门和法律实体。

通用规则是,每当组织需要能够区分一个地点和另一个地点时,就需要一个单独的GLN(例如,零售集团的每个商店都需要有一个单独的GLN,以便能够高效地向各个商店交货)。

GLN必须由定义位置的一方分配,以支持其业务运营。

  • 当在商业交易中代表自己时,组织只能使用其获得许可的GLN。例如,如果被特许人作为买方参与与特许公司以外的其他方的商业交易,则必须使用自己指定的GLN,而不能使用特许公司指定的GLN。
  • 公司可以将GLN分配给其不是所有者或主要用户的物理位置。这在同一地点用于多种用途的情况下很有用(例如,商店也用作移动诊所的接收地点)。

个别公司需要确定如何分配GLN。公司可以使用一个GLN来处理订单、交货和发票,因为每个流程都是在公司(corporate)级别进行的。然而,一个组织也可以为其组织内的地点和职能分配不同的GLN。

当一个新的GLN发布时,建议:

  • GLN与标识位置的主数据相关联。
  • 此主数据应及时传达给贸易伙伴。

分配给某个地点的GLN应由在交易/交付之前分配GLN的公司在整个供应链中进行沟通,以便所有系统都能为这种交互做好准备。

与GLN相关的详细信息(相关数据)可能会不时发生变化。以下各小节是关于GLN分配的一般情况或示例,这些情况或示例是由于最初设立GLN的环境或业务条件发生变化所致。

有关GLN应保持不变或应更改的GLN分配规则和场景,请参见第4.6.3节。这些规则基于商业惯例。

注意: 这些规则是供全球使用的。国家、联邦或地方法规可优先考虑。例如,影响公司注册、税收或财政义务的法规以及行业要求。

分配GLN值

建议在没有任何分类元素的情况下按顺序分配GLN。

不需要在不同的GS1标识键上协调GS1标识键值。即使键的格式相同,也是如此。例如,当GTIN-13和GLN具有相同的值时,没有冲突的风险:GS1应用标识符(条形码)、数据限定符和XML标记(EDI)帮助防止误解。

重定位

在同一栋楼内搬迁(例如,一个部门从一栋楼的第二层搬到第七层),或者地址上的其他变化对交付和付款等事项影响很小或没有影响,不需要分配新的GLN。更改后的信息可能会更新并传达给贸易伙伴。

只要访问点发生变化,就应该分配一个新的GLN。另外,当一个给定的操作在一个位置被关闭,并在一个新位置被一个类似的操作替换时,应该分配一个新的GLN。

注意: 法律实体或职能部门的地址变更并不总是需要新的GLN。详见第4.6.3节。

全球位置代码的分组

虽然公司出于内部目的,可能会将全球位置代码(GLN)收集到逻辑分组中,但没有供应链标准来这样做。GLN由GS1用户公司自行分配,以支持其业务应用。非重要性原则(参见GS1架构原则)对供应链的使用至关重要,因此,集团的任何添加或删除都不会影响单个GLN分配。

没有全球位置代码的位置

如果需要GLN,则负责该位置的参与方必须将GLN分配给它。由负责的贸易伙伴在源头分配GLN,确保供应链效率。

如果负责特定地点的贸易伙伴没有GS1公司前缀,则必须请求GS1成员组织提供GS1公司前缀或单独分配的GLN。GLN不得出售、出租或借给另一方。

注意: GS1成员组织提供各种选择,公司可以通过这些选择获得自己的GLN。

重用全球位置代码的准备时间

以前使用过且已过时的全球位置代码(GLN)在至少48个月后才能重新用于其他位置。根据政府的要求,例如开具发票和征税,或与地点性质有关的要求(例如保税仓库),可能需要更长的期限。此期间提供了从贸易伙伴文件中删除所有旧GLN引用的时间。

全球位置代码(GLN)的所有发行人必须确保分配给医疗供应链中使用的位置的GLN不得重复使用,例如,进行患者治疗的位置等。

与全球位置代码关联的信息

GLN被分配到各个位置,以提供访问业务流程(例如,订单、发票、交付)中主数据的密钥。对于每个分配的GLN,将被分配主数据以支持业务流程。

位置的主数据应建立在计算机文件中,然后可以使用全球位置代码(GLN)来促进此信息的有效通信。

为实际地点、法律实体和职能部门保存的信息类型可能包括名称和地址、银行详细信息和帐号、销售部门和公司简介。

数字地点属性的改变可能会对贸易伙伴产生重大影响。例如,如果零售商更换了电子数据交换(EDI)增值网络(VAN)供应商,会计部门将获得一个新的VAN地址,发票和付款必须汇入该地址。在数字世界中,这和物理世界中物理地址的变化一样重要。

与每个GLN相关的信息由贸易伙伴内部或中央数据库保存。如果地点发生变化,细节没有更新,通讯或送货将转到存档的地址。因此,组织必须尽快通知贸易伙伴有关新的GLN分配或与GLN相关的信息变更。

有关GLN分配规则和场景,请参见第4.6.3节,其中与GLN相关的位置或属性的更改可能需要新的GLN。

GLN分配规则

GLN分配规则为每个业务场景提供GLN分配的特定规则。

业务场景处理实践中可能发生的各种组织和属性数据更改。对于每种情况,规则都会指明是否应分配新的GLN,或者是否可以通过其他方式(例如EDI消息或GLN注册表)传递更改。

这些情景的组织如下:

  • 通用规则。
  • 法律实体GLN的规则。
  • 功能GLN的规则。
  • 物理位置GLN的规则。
  • 数据位置GLN的规则。

同一GLN可用于识别若干位置类型,例如物理位置和法律实体。GLN分配规则为允许的组合和处理涉及多用途GLN的变更场景的方法提供了指导。

GLN分配规则可在 https://www.gs1.org/1/glnrules/en/ 找到。

注意: 这些规则是供全球使用的。只有当当地监管或法律要求另有规定时,才会出现例外情况。

GSRN规则

分配全球服务关系代码

通用规则

全球服务关系代码(GSRN)可用于标识任何服务关系中的服务提供者和/或服务接受者。通常,提供服务的组织可以发布一个单独的、唯一的编号,以标识服务提供者和/或服务接受者,从而标识任何给定的服务关系。一旦分配,GSRN就成为唯一和通用的引用,可以被服务关系中涉及的所有各方使用。

具有AI(8018)或AI(8017)的GSRN是互斥的,也就是说,GSRN只能分配给单个角色、接收者或提供者,但不能同时分配给两者。

服务关系的变化

与全球服务关系代码(GSRN)相关的详细信息可能会不时更改。如果最初设置GSRN的情况发生变化,则可能出现以下一般情况:

  • 如果提供服务的组织停止交易(可能是因为清算),则该组织分配的任何GSRN应逐步淘汰。如果GSRN涵盖的活动被转移,提供服务的新组织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的GSRN,前提是它已经接管了提供服务的原始组织的GS1公司前缀;如果没有,GSRN应该被淘汰,并使用新组织的GS1公司前缀分配新的GSRN。
  • 如果GSRN确定的服务范围发生变化,则提供服务的组织应更改相关计算机文件记录中与GSRN相关的详细信息。在这种情况下,不需要分配新的GSRN。
  • 用于标识已终止的特定服务关系的GSRN不应在相关记录的寿命之外重新分配。

分配全球服务关系代码的建议

用于分配全球服务关系代码(GSRN)的确切方法由发布组织自行决定。但是,对于每个服务提供者和每个服务接受者,GSRN必须是唯一的,并且每个GSRN必须在与服务关系相关的记录的有效期之外的一段时间内保持唯一。

全球服务关系代码(GSRN)的所有发行人必须确保分配给医疗保健服务提供者和服务接受者的GSRN不得重复使用。

为了便于管理,GS1建议按顺序分配GSRN,并且不包含分类元素。

与全球服务关系代码相关联的信息

全球服务关系代码(GSRN)可用作独立的元素字符串,其中所需的所有信息都建立在计算机文件上,使用单个GSRN作为访问信息的键。存储的信息类型由服务关系的性质决定。典型信息包括服务接受者或提供者的全名、地址以及所接收或提供的服务的详细信息。

如果服务接收者的全球服务关系代码(GSRN)的标识需要用与服务关系期间的特定遭遇相对应的系列指示符进一步限定,则服务关系事项代码(SRIN)、AI(8019)可以与GSRN相关联。在医疗保健环境中,它可以用于从识别带捕获中区分“护理对象”标识,无论是在更换前还是更换后(即由于放射性检查等),或允许区分“护理提供者”识别标志的发放。

GDTI规则

分配全球文档类型标识

全球文档类型标识(GDTI)用于标识任何文档,以便进行文档控制。每当文档的任何特征在与业务流程相关的任何方面不同时,都需要一个单独的、唯一的GDTI。作为指导原则,如果希望最终用户区分文档并相应地处理它们,则应为每个文档分配自己的GDTI。

全球文档类型标识(GDTI)由文档发布者分配。GDTI用作访问数据库信息的关键字(通常由发布组织持有)。

相同的文档类型用于以相同目的发布的所有文档类。然后可以使用它来引用文档的主要特征,例如:

  • 文档规定的确切权利或义务。
  • 文档目的(如保险单、政府文件、产品形象)。

当文件的主要特征不同时,应使用不同的文件类型。

例如:
组织成员资格申请表将用特定的文件类型标识,所有填写的表格将通过系列组件进行唯一标识。
如果成员限制发生变化(现在受到法律限制),则文件类型应发生变化,以记录修改。随后使用修改后的表格的应用程序将通过系列组件进行跟踪。

每个单独发布的文件的标识除了文件类型外,还需要一个唯一的和系列组件。单独发布文件的任何副本应使用与原件相同的系列组件。系列组件是可选的,由文档发布者分配,并且在同一文档类型下发布的一系列文档中是唯一的。理想情况下,应该为生成的每个新文档按顺序分配系列组件。系列组件用于传递与单个文档相关的详细特性,例如:

  • 收件人的姓名和地址。
  • 文档的细节。

主要特征(用文档类型标识)和详细特征(用系列组件标识)的定义由文件发布者自行决定。

全球文档类型标识(GDTI)的所有发布者必须确保分配给与患者治疗/护理相关的文档的GDTI不得重复使用。

GDTI变更规则

如果文档的功能、类型或主要内容(由文档发布者确定)发生变化,则文件类型标识符应发生变化。

文档发布者将确定对文档内容的更改是否需要更改文档类型标识符,或添加或更改系列组件。

嵌入的元数据更改通常不会影响文档的功能,也不会被视为内容更改。这些不需要GDTI中的更改。

GINC规则

分配全球托运货物标识码

通用规则

单个全球托运货物标识码是一个唯一的编号,在分配给它的一组物流或运输单元的生命周期内保持不变。在分配GINC时,规则是,从货运代理将GINC分配给运输的日期起一年内,不得重新分配单个GINC编号。然而,现行监管或行业组织的具体要求可能会延长这一期限。

GSIN规则

分配全球装运货物标识码

通用规则

单个全球装运货物标识码(GSIN)是一个唯一的编号,在分配给它的物流或运输单元分组的生命周期内保持不变。在分配GSIN时,规则是,为了遵守世界海关组织(WCO)的规定,GSIN的卖方或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发货方)不得在装运日期后十年内将单个GSIN编号重新分配给贸易伙伴买方(收货方)。对于在一个国家内流通的货物(国内运输),重复使用期限取决于政府、行业或货物卖方(发货方)的自由裁量权。

GCN规则

分配全球优惠劵代码

用于分配全球优惠券代码(GCN)的确切方法由发行机构自行决定。但是,GCN必须在与优惠券相关的记录的有效期之外的一段时间内保持唯一性。为了便于管理,GS1建议GCN按顺序分配,并且不包含分类元素。

CPID规则

分配组件/部件标识

用于分配组件/部件标识(CPID)的确切方法由发布组织自行决定。

GMN规则

分配全球型号代码

全球型号可用于标识衍生和/或注册贸易项目的基础产品设计或规格。用于分配GMN的确切方法由品牌所有者自行决定。但是,每个GMN对于每个被标识的产品型号或产品系列必须是唯一的,并且一旦分配给一个产品型号或产品系列,就不能重新发布以标识另一个产品型号或产品系列。

对于受监管的医疗保健设备,以下规定适用:

基本UDI-DI(GMN)的分配由品牌所有者自行决定,但要符合监管规则。

责任

品牌所有者负责发布和分配全球型号。

与全球型号代码相关的信息

与产品型号或产品系列相关的数据应记录并共享,使用全球型号代码作为信息的关键字。所持有信息类型的示例可能包括品牌所有者的GMN和获得的认证。

对于受监管的医疗保健设备,以下规定适用:

基本的UDI-DI属性对于与之相关的所有GTIN(UDI-DI)都是通用的。标识符可以归属于UDI数据库(例如EUDAMED)中与其相关联的GTIN(UDI DI)。

数据关系

本节定义了同一物理实体上允许的元素字符串组合的规则,而不考虑应用于该实体的数据载体。这些规则与应用无关,这意味着它们适用于第2节中列出的所有应用,以及多个元素字符串组合在同一物理实体上的任何其他应用。

这些规则分为两个表:

  1. 无效的元素字符串对,指示同一物理实体上不允许哪些元素字符串组合。
  2. 强制的元素字符串对,指示哪些元素字符串必须与一个或多个其他元素字符串组合出现。

注意: 在这两个表中,GS1应用标识符(AI)用于指示元素字符串。但是在评估规则时,需要考虑完整的元素字符串,即AI和数据字段。

注意: 编码在EAN/UPC和ITF-14符号中的GTIN被视为以推断AI(01)为前缀的元素字符串。

注意: 重复的元素字符串(例如,两个序列号、两个批号、两个扩展包装URL)可能出现在同一物理实体上(例如,在多个条形码中)。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在该实体的每次出现中应具有相同的值。

无效的元素字符串对

本节定义了不能同时出现在同一物理实体上的元素字符串对。该表没有列出所有可能的规则的有限清单,只包括在实践中证明有困难的情况。

对图4.14.1-1的一些说明:

  • 表格按AI值排序,最小AI值显示在第一列。
  • 可以在第一列或第三列中列出多个AI,并用逗号分隔。。这意味着相同的规则适用于所有列出的AI。
  • 规则在两个方向上都起作用,例如,如果它规定AI(01)不应与AI(37)组合,这意味着AI(37)不应与AI(01)组合。
AI 名称 AI 名称 规则
01 GTIN 01 GTIN GTIN的所有出现应只具有一个值。例如,不允许包含其他包装级别的GTIN。
01 GTIN 02 包含贸易项目的GTIN 包含贸易项目的GTIN旨在列出物流单元中包含的贸易项目,不得用于标识贸易项目的内容。
01 GTIN 37 包含的单元数 包含的单元数只能与所含贸易项目或贸易项目组件的GTIN一起使用。
01 GTIN 255 全球优惠劵代码 一个贸易项目不得同时被标识为优惠劵
21 系列号 235 第三方控制的GTIN的系列化扩展 只有系列号或第三方控制的GTIN的系列化扩展可与GTIN一起使用。
420 收货方邮政编码,单个邮政机构 421 带ISO国家代码的收货方邮政编码 同一实体只能使用一个邮政编码
422、423、424、425 原产国、初始加工国、加工国或拆分国 426 全程加工国 原产国,初始加工国,加工国或拆分国不和联合全程加工国一起使用,因为这个导致不明确的数据。
390n 应付金额-单一货币区域 391n 应付金额-含ISO货币代码 付款单上只能应用一个应付金额元素字符串
390n 优惠劵价值 394n、8111 优惠券的百分比折扣,优惠券的忠诚度积分 优惠劵元素字符串与优惠券的百分比折扣、优惠券的忠诚度积分不得联合使用
392n 可变计量贸易项目的应付金额-单一货币区域 393n 可变计量贸易项目和ISO货币代码的应付金额 只有一个应付金额元素字符串可以适用于可变计量贸易项目。
394n 优惠券的百分比折扣 8111 优惠劵忠诚度积分 优惠券的百分比折扣,优惠券的忠诚度积分不得联合使用
8006 ITIP 01 GTIN 不得将GTIN与单个贸易项目组件的标识结合使用。 单个贸易项目组件所属的贸易项目的GTIN包含在元素字符串中。
8006 ITIP 37 包含的单元数 包含的单元数只能与所包含的贸易项目或贸易项目组件的GTIN一起使用
8018 接受者GSRN 8017 提供者GSRN 在给定服务关系中标识一次个体只能使用一个全球服务关系代码(接受者或提供者)
8026 标识物流单元中包含的贸易项目组件 02、8006 包含的贸易项目的GTIN,单个贸易项目组件的标识 物流单元中贸易项目组件的标识不得与所包含贸易项目的GTIN或单个贸易项目组件的标识相结合。
表4.14.1-1 无效的元素字符串对

元素字符串的强制关联

本节定义在同一物理实体上需要强制出现另一个元素字符串的元素字符串。

注意: 这并不一定意味着元素字符串需要出现在同一数据载体中。例如,多个GS1-128条形码符号可以在GS1物流标签上组合使用。

对图4.14.2-1的一些解释:

  • 该表按AI值排序,第一列显示作为规则触发器的AI。这意味着不能从两个方向读取此表。例如,规定AI(17)必须与AI(01)一起使用的规则并不意味着AI(01)只能与AI(17)一起使用,因为它也可以与其他AI一起使用。
  • 第一列中可以列出多个AI,并用逗号分隔。这意味着该规则适用于所有列出的AI(元素字符串)。
  • 同一个AI可以多次出现在第一列的不同行中。这意味着根据元素字符串的值,需要应用不同的规则。
  • 当多个AI包含在第三列中时,通常在它们之间使用AND、OR或XOR逻辑运算符:
    • AND意味着所有元素字符串都应当出现在物理实体上
    • OR意味着单个或结合的元素字符串应当出现在物理实体上
    • XOR意味着元素字符串中的一个应当出现在物理实体上,而其它元素字符串不出现。
AI 名称 AI 规则
01:$N_1=0$ 在POS中扫描的可变计量贸易项目GTIN 30 OR 3nnn* 在POS中扫描的可变计量贸易项目GTIN应当与以下选项结合出现:
□ 项目的可变数量;或
□ 一个贸易计量
注意:将需要主数据来确定GTIN是否代表在POS中扫描的可变计量贸易项目。另请参见下表的注释。
01:$N_1=9$;02:$N_1=9$ 不在POS中扫描的可变计量贸易项目GTIN 30 OR 3nnn* OR 8001 不在POS中扫描的可变计量贸易项目GTIN应当与以下选项结合出现:
□ 项目的可变数量:或
□ 一个贸易计量;或
□ 卷状产品的尺寸。
注意:这样的贸易项目的GTIN的第一个位置为“9”。另请参见下表的注释。
01:$N_1=9$ 定制贸易项目GTIN 242 定制贸易项目的GTIN应与定制产品变体代码结合使用。
注意:这样的贸易项目的GTIN的第一个位置为“9”。
02 包含的贸易项目的GTIN 00 AND 37 所包含的贸易项目的GTIN应当与一个SSCC和贸易项目数量一起出现。
10 批/组号 01 XOR 02 XOR 8006 XOR 8026*** 批/组号应与下列选项结合出现:
□ 一个GTIN;或
□ 所包含贸易项目的GTIN;或
□ 一个ITIP
□ 所包含贸易项目组件的ITIP
11、13、15、16、17 贸易项目的生产日期、包装日期、保持期、销售截止日期、有效期 01 XOR 02 XOR 8006 XOR 8026*** 这些日期应当与下列选项结合出现:
□ 一个GTIN;或
□ 所包含贸易项目的GTIN;或
□ 一个ITIP
□ 所包含贸易项目组件的ITIP
12 付款截止日期 8020 AND 415 付款截止日期应当与付款单参考代码以及开票方GLN一起出现
17 有效期(优惠劵) 255 优惠劵的有效期应当与GCN一起出现
20 内部产品变体 01 XOR 02 XOR 8006 XOR 8026*** 内部产品变体应当与下列选项一起出现:
□ 一个GTIN;或
□ 所包含贸易项目的GTIN;或
□ 一个ITIP
□ 所包含贸易项目组件的ITIP
21 系列号 01 XOR 8006*** 系列号应当与以下选项联合使用:
□ 一个GTIN;或
□ 一个ITIP
□ 注意:SGTIN是GTIN和系列号组合的通用术语。
22 消费品变体 01 消费品变体应当与一个零售消费品贸易项目的GTIN一起出现。
235 第三方控制的GTIN系列化扩展 01 第三方控制的GTIN系列化扩展应当与贸易项目的GTIN一起使用
240 附加产品标识 01 XOR 02 XOR 8006 XOR 8026*** 附加产口标识应当与以下选项一起出现:
□ 一个GTIN;或
□ 所包含贸易项目的GTIN;或
□ 一个ITIP
□ 所包含贸易项目组件的ITIP
241 客户方代码 01 XOR 02 XOR 8006 XOR 8026*** 客户方代码应当与以下选项一起出现:
□ 一个GTIN;或
□ 所包含贸易项目的GTIN;或
□ 一个ITIP
□ 所包含贸易项目组件的ITIP
242 定制产品变体代码 (01:$N_1=9$)XOR(02:$N_1=9$)XOR(8006:$N_1=9$)XOR(8026:$N_1=9$)*** 定制产品变体代码应当与以下选项同时出现:
□ 一个GTIN;或
□ 所包含贸易项目的GTIN;或
□ 一个ITIP
□ 所包含贸易项目组件的ITIP
注意:GTIN必须与定制贸易项目相关。对于此类贸易项目,GTIN的第一个位置是“9”。
243 包装组件代码 01 包装组件代码应当与GTIN一起使用
250 二级系列号 (01 XOR 8006***) AND 21 二级系列号应当以系列号以及以下选项一起使用:
□ 一个GTIN;或
□ 一个ITIP
251 源实体参考 01 XOR 8006*** 源实体参考应当与以下选项一起使用:
□ 一个GTIN;或
□ 一个ITIP
254 GLN扩展组件 414 GLN扩展组件应当与物理位置(GLN)标识一起使用
30 项目可变数量 01 XOR 02 项目可变数量应当与以下选项一起使用:
□ 一个GTIN;或
□ 一个所包含贸易项目的GTIN
注意:GTIN必须与可变计量贸易项目相关
3nnn* 贸易计量 01 XOR 02 贸易计量应当与以下选项一起使用:
□ 一个GTIN;或
□ 一个所包含贸易项目的GTIN
注意:GTIN必须与可变计量贸易项目相关
3nnn** 物流计量 00 OR 01 物流计量应当与以下选项一起使用:
□ 一个SSCC
□ 一个GTIN
337n 公斤每平方米 01 公斤每平方米应当与GTIN一起出现
37 单元包含的数量 00 AND (02 XOR 8026) 单元包含的数量应当与SSCC和以下选项一起出现:
□ 所包含的贸易项目的GTIN;或
□ 所包含的贸易项目组件的ITIP
390n 应付金额-单一货币区域 8020 AND 415 应付金额(单一货币区域)应当与付款单参考代码和开票方GLN一起使用
390n 优惠劵价值-单一货币区域 255 优惠劵价值(单一货币区域)应当与全球优惠劵代码一起出现
391n 应付金额-含ISO货币代码 8020 AND 415 应付金额(含ISO货币代码)应当与付款单参考代码和开票方GLN一起出现
392n 适用的应付金额-单一货币区域 01 AND (30 XOR 3nnn*) 适用的应付金额(单一货币区域)应当与GTIN以及以下选项一起出现:
□ 项目的可变数量;或
□ 贸易计量
注意:GTIN必须与一个可变计量贸易项目相关
393n 适用的应付金额-含ISO货币代码 01 AND (30 XOR 3nnn*) 适用的应付金额(含ISO货币代码)应当与GTIN以及以下选项一起出现:
□ 项目的可变数量;或
□ 贸易计量
注意:GTIN必须与一个可变计量贸易项目相关
394n 优惠劵百分比 255 优惠劵百分比应当与全球优惠劵代码一起出现
403 路径代码 00 路径代码应当与SSCC一起出现
415 开票方GLN 8020 开票方GLN应当与付款单参考代码一起出现
422 原产国 01 XOR 02 XOR 8006 XOR 8026*** 原产国应当与以下选项一起使用:
□ 一个GTIN;或
□ 所包含贸易项目的GTIN;或
□ 一个ITIP
□ 所包含贸易项目组件的ITIP
423 初始加工国 01 XOR 02 初始加工国应当和以下选项一起出现:
□ 一个GTIN;或
□ 所包含贸易项目的GTIN。
424 加工国 01 XOR 02 加工国应当与以下选项一起使用:
□ 一个GTIN;或
□ 所包含贸易项目的GTIN
425 拆分国 01 XOR 02 拆分国应当和以下选项一起使用:
□ 一个GTIN;或
□ 所包含贸易项目的GTIN
426 全程加工国 01 XOR 02 全程加工国应当和以下选项一起使用:
□ 一个GTIN;或
□ 所包含贸易项目的GTIN
427 原产国细分 (01 XOR 02) AND 422 原产国细分应当和原产国以及以下选项一起使用:
□ 一个GTIN;或
□ 所包含贸易项目的GTIN
7001 北约物资代码 01 XOR 02 XOR 8006 XOR 8026*** 北约物资代码应当和以下选项一起出现:
□ 项目的可变数量;或
□ 贸易计量
注意:GTIN必须与一个可变计量贸易项目相关
7002 UN/ECE胴体肉与分割产品分类 01 XOR 02 UN/ECE胴体肉与分割产品分类应当和以下选项一起出现:
□ 一个GTIN;或
□ 所包含贸易项目的GTIN
7003 有效日期和时间 01 XOR 02 有效日期和时间应当和以下选项一起使用:
□ 一个GTIN;或
□ 所包含贸易项目的GTIN
7004 活性值 01 ADN 10 活性值应当和批/组号以及GTIN一起使用
7005 捕捞区域 01 XOR 02 捕捞区域应当和以下选项一起出现:
□ 一个GTIN;或
□ 所包含贸易项目的GTIN
7006 首次冷冻日期 01 XOR 02 首次冷冻日期应当和以下选项一起使用:
□ 一个GTIN;或
□ 所包含贸易项目的GTIN
7007 收获日期 01 XOR 02 收获日期应当和以下选项一起使用:
□ 一个GTIN;或
□ 所包含贸易项目的GTIN
7008 用于渔业目的的渔业品种 01 XOR 02 用于渔业目的的渔业品种应当和以下选项一起使用:
□ 一个GTIN;或
□ 所包含贸易项目的GTIN
7009 渔具类型 01 XOR 02 渔具类型应当和以下选项一起使用:
□ 一个GTIN;或
□ 所包含贸易项目的GTIN
7010 生产方法 01 XOR 02 生产方法应当和以下选项一起使用:
□ 一个GTIN;或
□ 所包含贸易项目的GTIN
703(s) 加工者核准号 01 XOR 02 加工者核准号应当和以下选项一起使用:
□ 一个GTIN;或
□ 所包含贸易项目的GTIN
710、711、712、713、714 国家医疗报销号 01 国家医疗报销号应当和GTIN一起使用
7020 翻新批次ID (01 XOR 8006***) AND 416 翻新批次ID应当与产品/服务位置的GLN和以下选项一起使用:
□ 一个GTIN;或
□ 一个ITIP
7021 功能状态 01 XOR 8006*** 功能状态应当和以下选项一起使用:
□ 一个GTIN;或
□ 一个ITIP
7022 调整状态 (01 XOR 8006***) AND 7021 调整状态应当与功能状态和以下选项一起使用:
□ 一个GTIN;或
□ 一个ITIP
723s 认证参考 01 XOR 8004 认证参考应当和以下选项一起使用:
□ 一个GTIN;或
□ 一个ITIP
7240 协议ID 01 XOR 8006 协议ID应当和GTIN一起使用
8001 卷状产品尺寸 01 卷状产品尺寸应当与GTIN一起使用。
注意:GTIN必须与可变计时贸易项目相关。
8005 计量的每单位价格 01 XOR 02 计量的每单位价格应当联合以下选项一起使用:
□ 一个GTIN;或
□ 所包含贸易项目的GTIN。
注意:GTIN必须与可变计时贸易项目相关。
8007 国际银行账号 8020 AND 415 国际银行账号应当与付款单参考代码以及开票方GLN一起使用。
8008 产品的生产日期和时间 01 XOR 02 产品的生产日期和时间应当和以下选项一起使用:
□ 一个GTIN;或
□ 所包含贸易项目的GTIN
8009 光学可读传感器指示符 01 OR 00 光不可读传感器指示符应当与GTIN或SSCC一起使用。注意两个数据元素可以在或不在同一数据载体中出现。
8011 CPID系列号 8010 CPID系列号应当联合CPID一起使用。
8012 软件版本 01 XOR 8006*** 软件版本应当联合以下选项一起使用:
□ 一个GTIN;或
□ 所包含贸易项目的GTIN
8019 服务关系事项代码 8017 XOR 8018 服务关系事项代码应当与以下选项一起使用:
□ 提供者GSRN;或
□ 接受者GSRN。
8020 付款单参考代码 415 付款单参考代码应当开票方GLN一起使用
8026 包含组件的ITIP 00 AND 37 包含组件的ITIP应当与一个SSCC和组件数量一起使用
8111 优惠劵忠诚度积分 255 优惠劵忠诚度积分应当与GCN一起使用
8200 扩展包装URL 01 扩展包装URL应当与GTIN一起使用

* 贸易计量的AI见第3.6.2节贸易计量:AI(31nn、32nn、35nn、36nn) ** 物流计量的AI见第3.6.3节物流计量:AI(33nn、34nn、35nn、36nn) *** 如果与贸易项目组件标识(ITIP)结合使用,则所有贸易项目单个组件上的可选AI应相等。

图4.14.2-1 元素字符串强制关联

注意: 销售点例外。见图2.7-1。GS1系统应用领域

人类可读解释(HRI)规则

人类可读的解释(HRI)规则的提供,用于标准化打印,并促进培训工作人员如何处理无法扫描或读取的GS1 AIDC数据载体。有两类规则:

  • 独立于行业、产品类别或地区而适用的一般规则。
  • 行业特定规则,必须与一般规则保持一致。

为了解释本标准,标签、包装或物品上出现两种类型的文本:人类可读解释(HRI)和非HRI文本。

  • 人类可读解释(HRI)是在条码或标签中编码的条码或标签的下方、旁边或上方的信息,表示条形码或标签中携带的相同字符(完整定义见第8节)。
  • 非HRI文本是包装、标签或项目上的所有其他文本(完整定义见第8节)。

图 4.15-1:HRI和非HRI文本示例

注意: 以下规则供全球使用。只有当当地监管或法律要求另有规定时,才会出现例外情况。

注意: 目前,HRI规则适用于条形码,因为EPC/RFID标签的规则正在开发中。

注意: EAN/UPC符号和附加符号的HRI规则在第5.2.5节人类可读解释中解释。

人类可读解释规则

  • 规则 1. GS1 AIDC数据载体是否编码GS1标识键、GS1键属性或两者的组合,应将HRI放置在条形码下方,并在物理上可能的情况下分组在一起,同时保持HRI的易读性和最小条形码高度(参考GS1 AIDC应用标准中相应符号规范表中所规定)。
    • a. 如果由于包装或空间限制,必须在符号上方、左侧或右侧打印HRI,则应始终在GS1 AIDC数据载体附近(明显与之相关)打印HRI,同时保护空白区。
    • b. 如果GS1标识键和GS1键属性的HRI被拆分(例如,GS1键HRI位于条形码下方,GS1键属性HRI位于条形码上方),则GS1键HRI放置的首选项始终位于条形码下方。
    • c. 当HRI分组在一起时(例如,所有HRI数据分组在条形码下方或所有HRI数据分组在条形码上方),HRI应始终遵循GS1 AIDC数据载体的编码顺序。
  • 规则 2. 单个数据元素不应被分成两行HRI,例如序列号的数据将出现在一行HRI上。
  • 规则 3. 括号应环绕HRI中的AI,但不在GS1 AIDC数据载体中编码。
  • 规则 4. 应使用清晰易读的字体(如ISO 1073-2中定义的OCR-B)和第7.11节中定义的字符集。只要解释清楚易读,合理的替代字体和字符大小是可以接受的。
  • 规则 5. GS1物流标签上的HRI字符高度不得小于3mm(0.1181英寸)。
  • 规则 6. HRI应限于元素字符串,不包括GS1 AIDC数据载体开销,如分隔符。
  • 规则 7. 如果所需的条形码和相关的HRI直接标记在零件上,那么如果条形码可以扫描并且HRI可以通过主包装中的面板辨认,则两者都满足医疗保健主包装标记的要求(见第2.1.4节)。
  • 规则 8. HRI应出现,除非在特殊应用中存在极端空间限制(例如,直接零件标记)的罕见情况下。如果无法读取或扫描GS1 AIDC数据载体,且标签、包装或物品上未显示HRI,则应使用非HRI文本作为备份信息。

    作为非HRI文本选项,数据标题(见第3.2节)可与数据关联,而不是使用AI编号。参见图4.15-1,其中显示了使用非HRI文本标识的到期日期和批号,其中在同一图中,使用all-AI格式显示了相同的数据。除了GS1-128符号外,这些表示可以与使用GS1应用标识符的所有GS1 AIDC数据载体一起使用。
  • 规则 9. 对于编码大量数据的符号(复合符号、GS1 DataMatrix、GS1 QR Code),以人类可读的解释形式显示所有数据可能是不实际的,或者,即使有空间以这种形式显示,也可能不实际地输入那么多数据。在这些情况下,可从人类可读的解释中省略一些数据。但是,必须始终显示主要标识数据(GS1标识键),例如全球贸易项目编号(GTIN)或全球文档类型标识符(GDTI)。应用规范为人类可读的解释提供了指导。

图 4.15-2:省略了一些数据的HRI
  • 规则 10. 如果GS1-128符号已经存在,或者作为数据标题和数据内容存在于标签的其他位置,则不需要物流标签上GS1 2D符号旁边的HRI。
  • 规则 11. 如果条形码以阶梯状打印在产品上,则HRI应与条形码保持清晰关联,并可能出现在符号的下方、左侧或右侧。参见下图。

图 4.15-3:阶梯状条码的HRI位置

注意: 标签上的非HRI文本(例如日期、价格)可能有本地变体,其格式基于本地实践,而不是GS1 AIDC数据载体中的数据编码方式。在这种情况下,与AIDC相关联的HRI仍应表示为在GS1 AIDC数据载体编码中编码(根据GS1应用标识符定义)。

  • 规则 12. 当AI(8200)出现在标签上时,URL的表达式不应出现在HRI中。如果出现在非HRI文本中,则应表示为http://brandownerassignedURL.com/GTIN(其中GTIN表示为14位数字)。

医疗保健人类可读的解释规则

GS1系统要求同时打印GS1 AIDC数据载体和代表GS1 AIDC数据载体内编码的所有信息的HRI。

如果无法读取或扫描GS1 AIDC数据载体,则应使用HRI作为备份信息。当应用于医疗保健贸易项目时,GS1首选的HRI格式应如第4.15节中的一般HRI规则所述。

在产品包装设计过程中,当考虑HRI的实际实施和应用时,必须考虑许多因素来确定HRI是否以及如何包含在符号中。这些因素可能包括贴标签或标记的产品类型、产品用途、标记可用空间、替代数据可用性、监管或法律要求、技术限制等。

然而,由于许多因素,如物品的预期用途、标记可用空间等,可能无法打印GS1 AIDC数据载体和相关的HRI。应尽量减少与HRI格式的偏差,并考虑对下游贸易伙伴和用户的影响。

典型的例子如下图所示。

图 4.15.1-1:首选HRI格式示例

如果要求偏离首选格式,导致无法打印HRI,则可以使用HRI和非HRI文本的组合。进行此操作时,应遵循以下规则:

  • 如果非HRI文本中的数据与HRI中的数据完全相同,则应将适当的AI与数据标题一起打印。见图4.15.1-2。

图 4.15.1-2:与AI结合的HRI、非HRI文本和数据标题
  • 如果非HRI文本中表示的数据与HRI不匹配,则只能使用数据标题。不得打印AI。这在图4.15.1-3中通过GTIN和Expiry进行了说明。

图 4.15.1-3:与AI结合的HRI、非HRI文本(GTIN和Expiry)和数据标题
  • 制造商可根据法规、当地语言要求、相关标准(如ISO/IEC 15223)或适当缩写确定数据标题的选择。

如果无法同时打印GS1 AIDC数据载体和HRI,则应使用图4.15.1–4确定如何实施HRI。当无法打印所有HRI时,应优先打印GS1键。

图 4.15.1-4:医疗保健人类可读解释(HRI)决策树(仅当可用空间有限时使用)

注意: 图4.15.1-1适用于没有与本指南相冲突的法规授权,以及空间限制约束了提供GS1 AIDC标记和相关HRI文本的能力的情况。本文档不影响符合标签法规所需的非HRI文本。在所有情况下,应以适用的法规要求为准。品牌所有者有责任理解并遵守适用的法规,并在产品主记录文档或其他正式文档控制文件中记录与这些法规的偏差及其理由。

注意: 活力值,AI(7004) HRI规则。活力值的印刷受法规控制。在贸易项目上不需要对活力值进行可读的解释。

手动日期标记

如果法规和/或贸易伙伴协议要求对库存轮换和手动标识应用日期标记,则应使用ISO标准(8601)中的日期顺序。格式应为YYYY-MM-DD,前面是基于ISO标准缩写(15223)的日期类型缩写(各日期类型参见下面的图4.15.2-1)。

日期类型 短格式
产品 PROD
包装 PACK
保质期 BEST
有效期 EXP
图 4.15.2-1:日期类型短格式

建议在任何手动过程中使用AIDC技术,以确保准确和及时的库存轮换。 应尽一切努力采用自动化程序,以提高生产力和日期管理。

贸易项目的多条码管理实践(跨行业)

当在现有扫描环境或业务应用中引入额外的条形码时,现有条形码必须保持可接受状态。本节提供了一套管理实践,旨在允许在同一包装上使用多个条形码。

贸易项目的多条码管理实践(所有行业)

  1. 现行标准: 所有扫描系统应部署符号标识符(见第5.1.2节),当使用GS1应用标识符时,应根据GS1规则进行处理(见第7.8节)。
  2. GTIN加属性标志: 如果应用需要在多条码符号环境中捕获额外的数据,则应该对系统进行修改,使这一要求自动化,从而优化效率。
  3. 相邻放置: 如果两个符号可用于同一应用(POS、POC、普通分销),则它们应相邻放置。符号的相邻放置不得侵犯符号空白区。方向(一堆或一排符号)或顺序(哪个符号放在左边、右边、上面或下面)应由品牌所有者决定。如果由于空间限制,不允许在一个面板上相邻放置,则应尝试在相邻面板上放置。本规程不取代任何第6节符号放置规则(例如:符号和面板边缘之间的8mm(0.3英寸)自由空间)。
  4. 非相邻放置: 如果两个符号用于不同的应用(POS、B2C扩展包装),则应将它们放置在彼此不相邻的位置。
  5. 隐蔽放置: 如果符号仅用于生产控制目的,则应尽可能使其隐蔽,甚至在贸易项目包装上加以遮挡。
  6. 产品网址条码指示: 对于编码AI(01)(8200)的条码,参见第4.15节人类可读解释规则,规则9。
  7. 使用GS1-128或GS1 2D符号作为次要符号,EAN/UPC或ITF-14作为主要符号: 在普通分销中,如果EAN/UPC或ITF-14用于编码GTIN,并且GS1-128或GS1 2D符号用于编码GTIN属性,则应在所有GS1符号中编码相同的GTIN。
  8. 使用GS1 2D符号作为次要符号,GS1-128作为主要符号: 在普通分销中,如果GS1-128用于编码GTIN和属性,则这些元素字符串也至少应编码在GS1 2D符号中。

一般零售的GS1多条码管理实践

除第4.16.1节中概述的要求外,以下规则适用于一般零售中使用多个条形码。

  • GS1 DataBar处理中的GTIN: 为了便于从多条码环境中迁移出去,零售商需要EAN/UPC以及另一个GS1 DataBar扩展,所有一般零售商至少应能够处理GS1 DataBar扩展中的AI(01) GTIN。

医疗保健的GS1多条码管理实践

除了第4.16.1节中概述的要求外,以下规则适用于医疗保健中多个条码的使用。

  1. GS1 DataMatrix和GS1 DataBar处理中的GTIN(零售医疗保健): 为了便于从一家零售药店需要EAN/UPC,而另一家零售药店需要GS1 DataMatrix或GS1 DataBar扩展的多条码环境中迁移出去,零售药店至少应具备处理GS1 DataMatrix和GS1 DataBar中AI(01) GTIN以及EAN/UPC的能力。
  2. GS1 DataMatrix、GS1 DataBar和GS1-128处理中的GTIN(非零售医疗保健): 为了便于从一个医疗保健提供商需要EAN/UPC或ITF-14,而另一个医疗保健提供商至少需要GS1 DataMatrix、GS1 DataBar Expanded或GS1-128的多条形码环境中迁移,非零售药店应能够处理GS1 DataMatrix、GS1 DataBar中的AI(01) GTIN、GS1-128,以及EAN/UPC和ITF-14的能力。
  3. GS1-128作为次要符号: 在护理点应用中,如果EAN/UPC或ITF-14用于编码GTIN,而GS1-128用于编码GTIN属性,则GS1-128应该对GTIN进行编码,因为尽可能将GTIN属性和GTIN编码在一个符号中是最好的做法,以确保准确的数据关联。

注意: 在使用GS1 DataBar和GS1 DataMatrix的情况下,应将GTIN和GTIN属性连接起来,以确保准确的数据关联。

  1. 基于场景的管理实践: 第4.16.1节介绍了适用于所有行业的多条码实践,这些实践优先于仅适用于医疗保健的条形码实践。虽然行业最佳实践侧重于每个包装仅使用一个条形码,但服务于多个市场的产品包装可能需要应用多个条形码。当这种情况不可避免时,图4.16.3-1中的多符号使用管理实践适用于受监管的医疗保健贸易项目。该图根据每个场景中遇到的扫描仪环境组合来划分解决方案:
    □ 扫码器遇到组合#1:在零售药店扫描包裹(是或否)。
    □ 扫码器遇到组合#2:包裹扫描普通分销(是或否)。
遇到的扫描仪的组合 条码数据场景 扫码器环境 符号排列 条码选项 所在小节 参考建议
符号 1 符号 2 零售药房或非零售药房/临床 自动匹配传送 垂直或水平 小节
#1 GTIN A 仅GTIN A的属性 NA GS1 DataMatrix
GS1-128
GS1 DataBar
*EAN/UPC加GS1DataMatrix、GS1 DataBar Expanded、GS1-128

*EAN/UPC、GS1 DataBar或GS1-128加**复合组件
2.1.4
2.1.5
4.16.1
参考注1
参考注10获取有关*的信息
参考注2获取有关**的信息
参考注3
#2 GTIN A 仅GTIN A的属性 水平 GS1 DataMatrix
GS1-128
*EAN/UPC加GS1 DataMatrix或GS1-128
2.1.7
4.16.1
参考注1
参考注10获取有关*的信息
参考注2
#1 GTIN A GTIN A + GTIN A属性 取决于包装限制 GS1 DataMatrix
GS1-128
GS1 DataBar
*EAN/UPC plus GS1 DataMatrix、GS1 DataBar Expanded、GS1-128
或GS1 DataBar或 GS1-128加**复合组件或* EAN/UPC带**复合组件
2.1.4
2.1.5
4.16.1
参考注1
参考注4
参考注10获取有关*的信息
参考注6获取有关**的信息
参考注3
#2 GTIN A GTIN A + GTIN A属性 取决于包装限制 GS1 DataMatrix
GS1-128
*EAN/UPC加GS1 DataMatrix或GS1-128
2.1.7
4.16.1
参考注1
参考注2
参考注4获取有关*的信息
参考注6
参考注10
#1 GTIN A + 属性集 1 GTIN A + 属性集 1 庞大包装上的重复符号 GS1 DataMatrix
GS1-128
GS1 DataBar Expanded
EAN/UPC加组合扩展
第一个符号的副本 2.1.4
2.1.5
参考注1
参考注5
参考注7
参考注10
#2 GTIN A + 属性集 1 GTIN A + 属性集 1 庞大包装上的重复符号 GS1 DataMatrix
GS1-128
EAN/UPC加组合扩展
第一个符号的副本 2.1.7 参考注1
参考注5
参考注7
参考注10
#1 GTIN A + 属性集 1 GTIN A + 属性集 2 取决于包装限制 GS1 DataMatrix
GS1-128
GS1 DataBar Expanded
EAN/UPC加组合扩展
GS1 DataMatrix
GS1-128
GS1 DataBar Expanded
EAN/UPC加组合扩展
2.1.4
2.1.5
参考注1
参考注5
参考注8
参考注10
#2 GTIN A + 属性集 1 GTIN A + 属性集 2 水平 GS1 DataMatrix
GS1-128
GS1 DataMatrix
GS1-128
2.1.7 参考注1
参考注5
参考注8
参考注10
#1 GTIN带系列号 GIAI或GRAI 在受监管医疗中,不允许在小型手术器械上使用,因为根据可用的标记表面只能做出一个标记,并且SGTIN是品牌所有者在该表面标记的来源
参考注10
#1或#2 GTIN A GTIN B 不允许
#2 GTIN A SSCC 允许用于同时作为物流单元的贸易项目。第6节中的符号放置(第6.2、6.4、6.6、6.7和6.8节中包含的所有条款)。
参考注10
#1 SSCC AI(02)+AI(37) 垂直 GS1-128 GS1-128 2.2.1 参考注9
#2 SSCC AI(02)+AI(37) 垂直 GS1-128 GS1-128 2.2.1 参考注9
#1或#2 由1或2个符号携带的GS1数据 非GS1数据 编码内部或专有数据的符号不应放置在可在开放供应链中扫描的位置(例如,零售POS,根据GS1规范,通过自动输送线扫描仪)
见第4.16.1节-模糊放置和以下的注10
注:
注1:将GTIN和GTIN属性串联成一个符号是受监管的医疗保健零售消费贸易项目验证GTIN和属性之间连接的首选选项。应尽可能避免将GTIN属性与条形码中的GTIN分离,因为可能存在不正确的关联。该场景考虑了EAN/UPC的使用,EAN/UPC在零售药店中广泛用于捕获GTIN,但一旦市场准备支持一个数据载体,该载体可以编码GTIN和GTIN属性,当需要GTIN属性时,该数据载体应取代EAN/UPC。
注2:不适用于受监管的医疗保健零售消费贸易项目的符号,因为它们不允许串联,但仍然是允许的选项。
注3:GS1复合组件不是独立的完整符号;必须将复合组件与线性符号(如EAN/UPC、ITF-14、GS1-128或GS1 DataBar)相关联。因此,GS1复合组件仍然是一个合法的选择,但仅在非零售应用中,GS1 DataMatrix是受监管的医疗保健零售消费品贸易项目的首选,因为它能够将所有信息编码在一个符号中,并在打印速度和面板大小方面高效地进行编码。
注4:建议只使用一个符号来编码GTIN和属性。
注5:当需要两个符号来编码大量GTIN属性时,两个符号应该是相同的符号,并且都编码GTIN。
注6:不适用于受监管的医疗保健零售消费品贸易项目的符号,因为它们不允许串联,但仍然是允许的选项。
注7:建议用于大宗或大型贸易项目或托盘。
注8:在可能的情况下,最好使用一个符号来编码GTIN加上所有属性,而不是在两个符号中编码属性。
注9:AI(02) + AI(37)不推荐用于受监管医疗供应链。
注10:自2007年6月以来,GS1建议医疗保健行业的所有贸易伙伴专门投资于基于图像的扫描仪。既然GS1 DataMatrix已经在标准中得到批准,那么就必须通知所有贸易伙伴GS1内的一个过程,以确定目标部署日期。如果没有这些日期,品牌所有者就无法知道何时在其包装上部署GS1 DataMatrix,那些需要投资扫描设备的人可能会无意中购买不支持标准的设备。要查看GS1医疗关于GS1 DataMatrix采用的立场文件,请访问[https://www.gs1.org/healthcare](https://www.gs1.org/healthcare)。
图 4.16.3-1 多条码管理实践

弃用规则

本节包含已弃用的规则。这些规则是作为先前存在的情况的参考纳入的,在这些情况下,这些规则可能仍然适用。

弃用的GTIN重用规则

这些规则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废弃

分配给已过时的贸易项目的GTIN不得再用于另一个贸易项目,除非在下列情况发生后至少48个月:

  • 以该编号生产的最后一个原始贸易项目的截止日期

-或-

  • 以该编号生产的最后一批原始贸易项目已提供给客户。

以下为特定行业适用:

  • 服装:就服装而言,最短保存期减至30个月。
  • 医疗保健:公司必须确保分配给受监管医疗保健贸易项目的GTIN不得重复使用。

    例外情况:已退出市场并重新引入的受监管医疗保健贸易项目,如果在未进行任何修改或变更的情况下重新引入,则可以使用原GTIN,而这些修改或变更需要GTIN管理标准规定的新GTIN。
  • 技术行业:直接标记在零部件上的GTIN,如用于铁路车辆和基础设施的GTIN,不得重复使用(另见2.6.14)。

对于其他贸易项目,品牌所有者应根据商品类型和/或任何监管框架考虑更长的期限。例如,钢梁在进入供应链之前可能要存放很多年,并且应该制定相应的流程,以确保GTIN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不会重新分配。

此外,在考虑重新使用GTIN时,应考虑贸易伙伴使用与原始GTIN相关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或服务记录,这种情况可能会在上次提供原始贸易项目后很长时间内持续。

如果GTIN已分配给一个项目,而该项目当时从未实际生产,该GTIN可立即从任何目录中删除,而不首先标记为已停产。在这种特殊情况下,GTIN可在从卖方目录中删除12个月后重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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